根据《yh86银河国际(北京)学位管理工作规定》(中yh86银河国际京学位〔2025〕1号)、《yh86银河国际(北京)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中yh86银河国际京学位〔2025〕2号)、《yh86银河国际(北京)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中yh86银河国际京学位〔2025〕3号)、《yh86银河国际(北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中yh86银河国际京学位〔2025〕4号)、《yh86银河国际(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中yh86银河国际京学位〔2025〕5号)等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形式及程序
为贯彻落实《学位法》精神,推动学校分类培养和多元创新成果评价,研究生可以通过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一)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流程及材料要求
分类 |
培养层次 |
学位论文类型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学位论文评阅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学术学位 |
研究生 |
研究类论文 |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
撰写学位论文; 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样本》。 |
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其中专业硕士根据论文类型选择各自评阅书模板。 |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提交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专业学位 |
博士 |
应用研究类论文 |
硕士 |
1.专题研究类论文; 2.调研报告; 3.案例分析报告 |
学位论文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1。
(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1.基本要求。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应包括可展示实体形式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书面形式,须体现工程性、创新性、实践性、应用性和可展示性等特征。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是可展示实体形式的书面表达,是对实践成果完成过程的具体描述和对学位申请人承担专业实践工作能力的重要诠释。
流程及材料要求
培养层次 |
实践成果形式 |
选题论证 |
书面表达 |
评阅与鉴定 |
答辩 及学位申请 |
工程硕士 |
1.产品设计; 2.方案设计 |
通过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 |
撰写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参考《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 |
通过实践成果评阅、鉴定; 根据实践成果形式分别选取评鉴模板。 |
通过实践成果答辩; 提交学位申请审批材料。 |
工程博士 |
1.硬件产品; 2.软件产品; 3.设计方案; 4.技术标准。 |
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格式样本、评阅书模板、实践成果鉴定、实践成果(拟)应用证明、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详见附件2。
2.申请与审批。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拟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提交评阅和鉴定前进行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可行性论证(如论文开题与实践成果内容一致,可用开题报告论证替代),通过论证后有关材料交学院审批存档。拟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3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微信提交至院办陈老师。
3.实践成果评阅与鉴定
硕士通过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阅;博士研究生通过实践成果鉴定会后,方可进行实践成果评阅。
(1)申请条件
完成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撰写。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须经导师评阅,在评阅书上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确认已达到规定的实践成果水平要求。学院根据学校制订的规范和要求对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各环节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把关,符合质量和规范性要求方可组织实践成果评阅或鉴定会。
提交实践成果应用证明材料。由研发单位和应用单位出具实践成果实施证明或即将应用实施的证明材料(附件2),证明材料原则上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实践成果专家鉴定会
应至少聘请5或7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实践成果鉴定专家组,企业专家须半数以上。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可参加鉴定会,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专家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专家组听取研究生汇报实践成果的主要内容,包含可展示实体和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2/3以上专家通过鉴定,则视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须修改后进行实践成果评鉴。
专家鉴定意见表作为答辩材料之一一并存档。研究生通过管理系统“实践成果鉴定”页面上传《实践成果鉴定报告》和《实践成果(拟)实施证明》,导师审核,学院备案。
(3)实践成果评阅
见本通知“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评阅”要求。
4.实践成果展示
在实践成果鉴定和答辩环节,需通过样机实物、视频、易拉宝展架等方式进行实践成果展示,也可进行现场考察。
二、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评阅
(一)评阅条件
1.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通过选题论证,且从选题论证到提交评阅的时间满足学校要求。
2.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
3.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博士一般应通过预答辩,预答辩形式和组织由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或导师自定。
(二)操作流程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评阅申请,导师、学院审核后送审,操作说明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因复评送审的,自行承担延期答辩的风险。
(三)博士研究生
1.评阅方式:全部采取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简称“盲评”)。学院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发的“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送审,其他送审平台无效。
2.评阅专家人数:破格录取的、提前毕业的或试点改革专项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改革专项试点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的评阅专家,企业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复评专家数查看https://grs.cup.edu.cn/xw04/89886.jhtml
3.查重及送审论文提交时间:拟于本年度6月份毕业、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查重论文集中提交时间为3月27日下午3点前(具体提交方式及相关通知请留意微信群“2026年6月博士毕业学位群”)。学位论文集中送审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日下午3点前。
本学期非集中送审为每周四送审1次(截至4月16日下午3点前),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5天,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4.结果反馈:研究生院每周一、三、五上传评审结果,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
5.材料要求
(1)查重论文材料: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0%,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2)盲评论文材料:
(3)留学生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为提高遴选专家的适配度,提高送审效率,留学生系统提交评阅申请时,必须提供中文论文题目、中文关键词、中文研究方向,提交的摘要文档建议中文摘要,论文可使用英文或中文撰写(在评阅申请页面选择)。
6.收费标准:外国语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每位专家1000元/篇次,中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每位专家570元/篇次。
(四)硕士研究生
1.评阅方式:数学、应用统计、物理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所有拟答辩硕士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评。
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均使用凡科送审平台(院系操作)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院系或导师操作)送审,不支持线下送审后学生上传评阅书。
2.评阅专家人数: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其中,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3位同行专家评阅,至少有2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
3.论文提交时间:
|
硕士论文重复率检测(查重) |
硕士论文盲评送审 |
提交时间 |
2026年4月7日下午3点前 |
2026年4月13日下午3点前 |
提交方式 |
由班长汇总后拷贝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 |
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上传盲审学位论文 |
注意事项 |
A.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最低要求如下:全文、各章节不超过15%(绪论不超过30%)。 B.每人只有2次论文重复率的检测机会。 |
详见: 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
查重论文注意事项:
①提交word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文件命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②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
③删除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参考文献不用删除(按照正确格式撰写即可,系统能够识别),图名、表格、声明、目录、页眉页脚都不需要删除;
④一定要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修改,注意章节分段,注意标题格式。格式错误会影响系统分章节,影响章节重复率。
⑤导师和学生可通过研究生系统自行查看查重报告。
(四)规范性检测
1.格式规范性监测。建议研究生提交评阅前自行通过“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数智化平台”进行格式规范性监测,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2.试点AI检测。学生应加强学术诚信意识,规范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AIGC),注重数据和信息安全,杜绝在实验数据、创新点等核心内容使用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的独立性和原创性。研究生院将适时通过系统调取部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进行抽检。
三、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答辩
(一)答辩条件
1.研究生的培养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及必修环节,成绩全部合格。
2.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操作流程: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注:系统答辩申请需在正式答辩前至少5天提交。
(三)答辩要求
1.在答辩会议召开前,答辩秘书须将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总结报告送达答辩委员审阅,博士研究生至少提前5天,硕士研究生至少提前3天。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须审阅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应预先了解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做好提问的准备。
2.规范答辩报告及时长:研究生汇报研究主要内容,须对根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建议答辩时间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
3.原则上本学期全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无法现场答辩的可采用线上答辩,由答辩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4.本学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导师自行组织,本学期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答辩截止时间是6月1日,请各位导师、研究生、答辩秘书注意时间安排。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系组织并于6月1日前完成。
5.全面使用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
注:线下答辩也需使用本系统,答辩秘书及答辩委员会成员需携带笔记本电脑线上完成答辩流程。
6.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审批材料下载打印、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办公室。
7.通过实践成果答辩后,研究生本人通过系统“终版学位论文”页面上传《实践成果鉴定报告》和《实践成果(拟)实施证明》,导师审核,学院备案。
8.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博士答辩委员会的企业专家应占半数以上。
四、博士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
(一)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对照相关规定执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学时间后学院发布的成果要求执行。学校现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目录附件4。
(二)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博士生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登记、提交;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三)学院学位分委会将严格审查研究生发表的创新性成果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学位分委会不予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于6月2日前通过系统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注:期刊论文应包括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检索证明等材料;
会议论文附件应包括会议邀请函、护照首页(如果有)、出国批件(如果有)、出入境记录(如果有)、论文首尾页、期刊目录等,如缺失相应材料应提交书面说明并附对应证明材料。
(1)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2)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upxwb@163.com)。
(3)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4)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5)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学位授予数据
学生6月2日前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申请”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否则视作本批次不申请学位。
3.研究生终版论文提交与归档
申请学位研究生,6月2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注: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材料 |
命名要求 |
格式要求 |
明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pdf |
明评;pdf |
盲评版论文 |
11414_学号_LW_M.pdf |
盲评;pdf |
摘要 |
11414_学号_ZY.txt |
txt |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并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存档。
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4.“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及审核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6月1日前通过系统中“个人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所有个人信息(包含籍贯信息等),注意“前置学位信息”部分需填写可填写的全部信息,避免影响学位申请,请务必尽快提交。
5. 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
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暂缓公开,选择项目密级为“内部”,学生填写附件7保密申请表并附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于5月23日前交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审查。
项目密级为“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密”的,按原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注:申请保密的论文正常在系统提交终版论文。
(二)移交材料
请答辩秘书于6月5日前向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移交以下材料:
博士需提交:
(1)一本纸质版胶装博士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2)存研究生个人档案
(3)存学校档案
硕士需提交:
(1)存研究生个人档案
(2)存学校档案
提交材料要求:
1.一本博士学位论文(附清单,终版论文审核页面可下载清单);
2.存研究生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
1 |
封面 |
研究生系统打印(存研究生档案),以学生为单位按照封面顺序整理材料 |
2 |
答辩决议书 |
1、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2、可使用电子签名; 3、落款日期为答辩日期; 4、单面打印。 |
3 |
成绩单 |
博士材料提交至陈老师处后另行放入。 硕士由答辩秘书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 |
1、按照分委会审查报告附人员清单分类、排序。 2、应提前组织答辩秘书、师生做好电子版材料留存、审查、整理等工作。 3、封面中第3项材料“关于授予**学位的决定”由学位办制作。 4、不要添加其他材料,如“学位审批表”。 |
3.存学校档案材料—可在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word打印”处下载
博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博士材料提交至陈老师处后另行放入) |
1份 |
2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5或6、7份 |
4 |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5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6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7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8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9 |
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 |
3页 |
硕士:(以系统为准)
序号 |
材料 |
要求及说明 (写清具体份数/页数) |
0 |
封面(存学校档案) |
系统打印(存学校档案) |
1 |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秘书老师到理学院B201陈老师处领取) |
1份 |
2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指导教师) |
1份 |
3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企业导师) |
1份(学硕没有本项) |
4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评阅专家) |
2或3、4份 |
5 |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说明 |
1-2页 |
6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
2页 |
7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均需签字) |
2-3页 |
8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
5张 |
9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需签字) |
2页 |
10 |
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
2页 |
六、证书发放与领取
1.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统一领取证书后发放。
2.学院、校区研究生部发放证书前,确认定向、委培研究生原单位(招生录取时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同意研究生本人领取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提供证明。院办留存单位同意领取证书证明材料。
3.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https://grs.cup.edu.cn/E2001/91301.jhtml),否则将无法制作证书和信息上报。
其他相关链接:
通知中附件下载链接:https://grs.cup.edu.cn/F0101/91377.jhtml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http://www.ztflh.com/
学位论文格式样本: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6.jhtml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2.jhtml
论文与学位系统操作指南: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https://grs.cup.edu.cn/xw0101/90673.jhtml
各学院(研究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
https://grs.cup.edu.cn/xw0101/90339.jhtml
理学院
2026年3月17日